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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关于父母赠与房产的规定

民法典关于父母赠与房产的规定

发布时间:2025-01-31 08:55:54

房产赠与是指将房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行为,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。

赠与符合规定:1、赠与人是房产拥有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;

2、房产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;

3、赠与双方均属自愿且有书面协议;

4、房产赠与必须办理产权过户按规定缴纳税费;

5、不得为逃避法定义务或法规而赠与,如债务等。

“赠与”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、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。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。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,即签订赠与合同(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)。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,顾名思义就是只要“承诺”就可以“成立”。

一、新增继承开始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

二、增加丧失继承权和继承权宽宥制度规定

三、新增侄、甥可以代位继承

四、增加遗嘱继承的形式

五、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

六、新增遗产管理人制度

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,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。

【法律依据】: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婚姻家庭编的解释》第二十九条

当事人结婚前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,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。当事人结婚后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依照约定处理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。

第一千零六十二条

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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